漳州市午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0.3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9-09 10:03 点击次数:179
(原标题:漳州市午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0.3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漳州市午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对有限空间应急安全设备(气体检测仪及正压式呼吸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被华安县应急管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漳州市午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对有限空间应急安全设备(气体检测仪及正压式呼吸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的规定,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年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违法行为相关规定裁量基准“未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Ⅰ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3000)的行政处罚。
漳州市午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规行为。给予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3000)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